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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04月21日 16:04  点击:[]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有序地实施该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组织与原则

(一)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报考条件,不招收在职博士研究生。

(二)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考核专家组并组织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

(三)学院组建考核专家组,一般由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由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选拔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无违法乱纪行为,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2.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科研能力强,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数学类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水平学术期刊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或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水平应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以上;

5.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6.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三、 选拔流程

       (一) 网上申报

申请者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 资料提交

凡申请参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两名所报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书面推荐意见;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7.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8.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9.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0.申请人须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学院同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终止申请程序。

(四)业绩复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院初审合格申请者进行复审。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2.复审满分100分,通过初步审查者,计基础分70分;业绩成果按如下办法计分,得分超过30分者,计30分。

复审成绩=基础分70+业绩成果计分

申请人业绩成果计分办法:

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的T1T2期刊论文每篇30分,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的T3期刊论文每篇计15分,中文核心期刊数学类论文每篇计10分,其他论文每篇计3分。(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或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论文以纸质见刊或者网络版出版为准。)

(五)综合考核面试

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复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面试。

1)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测试、专业技能考查测试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查四个方面。

2)申请者结合PPT进行自述汇报,时间30分钟左右;专家对考生现场提问考核30分钟左右。

3)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

面试考核成绩=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2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25%+专业技能考查成绩×25%+科研综合能力考查成绩×25%

四、拟录取流程

拟录取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总成绩计算:

    拟录取总成绩=复审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70%

(二)拟录取考生的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三)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四)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公示期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五)考生在报到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则取消入学资格。

(六)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者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主页。申请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咨询及申诉

翟老师,0371-6931003245278582@qq.com

(三)本办法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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