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华水政〔2011〕98号】的相关要求:首次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未立项的教材,应当由主编或者参编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学院提出初审意见,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现将专家审核通过的2013年春季选用我校教师主编(参编)教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发送至jxgl@nc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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