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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

2012年12月05日 03:18  点击:[]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11)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本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相关师生遵照执行。

一、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

根据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成立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争议,其成员如下:

组长:罗 党

副组长:左卫兵

成员:田卫宾、王志良、毋红军、韩玉洁、张愿章、魏志强、李亦芳、李 鹏

委员会秘书:戴明清、原胜利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督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学生资格,组建相关答辩小组;对于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院指导委员会复议,最终确定成绩。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1、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高级(最多指导10人)和中级(最多指导6人)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包括新晋中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教师资格由三个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1) 三个专业教研室的老师只能指导本专业的学生,公共教研室教师可以指导三个专业中任何一个专业的学生,但是不能跨专业指导学生。

2)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每周不少于10小时,鼓励教师采用多形式多途径指导学生,但每周面对面集中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每次面对面指导实行签到制(学生签到,指导教师签到),指导教师需做好指导工作记录,并明确指出学生设计(论文)中存在的不足;指导教师还需做好学生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

3) 学院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定期检查分为期初(第3-4周)、期中(第7-8周)、期末(第12周)检查,每次检查需指导教师上交前一阶段的指导工作记录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说明。

4) 不得中途更换指导教师。重大事故除外。

2、选题

指导教师应于第7学期第15周周二前根据本专业学生培养方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上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任务书;专业教研室主任需在第15周周四前,审查确定题目,并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于第15周周五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专业教研室主任应于第15周周末前,就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问题,主持召开学生选题动员大会。

第16周周四前各专业教研室统计本专业学生选题情况,并将学生选题详细信息提交教学办公室备案。之后各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沟通,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宜。

3、开题报告

毕业生应在寒假期间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关文献查阅,并初步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于第8学期第3周之前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将审核合格的开题报告于第3周周四前提交教研室。各专业教研室需在第5周汇总学生选题,于第6周之前做好相应调整,并最终确定学生选题,将本专业学生的开题报告等统一报送教学办公室。

第6周之后学生不得更改题目,不得更换指导教师。重大事故除外。

4、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要求。格式包括:封面、诚信说明书、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设计书或说明书(毕业论文除外)、致谢、参考文献、附录。详见教务处文件和规定。

5、答辩资格审查

凡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论文经专业教研室形式审查通过,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每位毕业生都必须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 (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毕业设计 (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 (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个学生的答辩自述时间10-15分钟,答辩小组或者学生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时间10-15分钟。每个小组每天答辩人数不超过15人。

小组答辩以自然班级为单位进行。专业教研室主任担任一个小组的组长,并选定本教研室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另外一个小组的组长,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的小组答辩。

小组答辩评委由全体数学类课程任课教师组成,具体分组情况由学院指导委员会于小组答辩前商定。

7、成绩评定。

1)答辩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 (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在第8学期第13周周二之前给出评分,写出评阅意见并建议论文评定等级,明确指出是否具有答辩资格;然后进行交叉评审,评阅专家需在第8学期第13周周五之前给出评分,写出评阅意见并建议论文评定等级,明确指出是否具有答辩资格。交叉评阅工作由相关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综合评定。建议指导教师评定、交叉评阅和毕业答辩评定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为3:2:5。

3)每个班级分别评定1名待及格和1名校级优秀候选学生,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答辩,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和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均应在次年随低一年级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三、说明

1、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第8学期3-14周,第14周答辩。

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高级职称不超10人,中级职称不超6人;若个别指导教师选题人数不超3人,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应重新选题。

3、指导教师指导时间:鼓励指导教师利用多种方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每周指导时间不低于10小时。严格规范面对面集中指导工作,每周集中指导不低于4小时,集中指导时间教师和学生必须到场并严格执行签到和签退制度(由实验室人员负责)。

4、专业教研室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设计(论文)装订、答辩资格审查、小组答辩、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四、本方案实施过程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裁定,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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