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教学秘书须在7月9日前,将教师课表、教案纸、校历等教学资料向任课教师发放。
二、各学院按照《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总表》中各实践环节的周次,按规定格式制作实践教学任务书发给指导教师(不在整个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三、要求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和《教学任务书》,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制作教学用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中秋节、国庆节及元旦放假方案详见第五条内容)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教学秘书将本单位的《教师授课计划》收齐后,于9月7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四、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正确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教学秘书将《实验教学计划表》收齐,于9月7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五、关于教师填写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①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10月7日放假,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②元旦:2013年1月1日元旦放假,调休详细安排见后续学校通知。
六、下学期开学初将进行本学期不及格考试课程补考工作,各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能获悉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个人各门课程初次考核成绩,并要求有关学生为补考做好充分准备。
七、各学院认真统计跟低年级重修军训及各类开学初安排的实践环节的学生信息,安排学生跟班学习,并按时办理各项重修手续。
八、下学期期末考试周安排在第二十周,第十六周之前结课的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结课后两周内考试,第十七、十八周结课的考试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进行考试;考查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核。
第十二周(含第十二周)之前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六周(10月12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第十二周之后结课的考试课程须在第十周(11月9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各学院须将课程考试试题汇总后按时交教务科。
教务科
2012年7月2日
上一条:[教学办]关于进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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