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7    浏览:次    发布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师函〔2024〕8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一)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以及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无须参加考;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5年1月6日—2月28日

(二)线上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5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5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线上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5年3月22日9:00—11:00

(四)面试缴费时间

2025年4月7日—4月13日

(五)面试时间

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流程

考生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线上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考生可在3月3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3月22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

四、报名方式

(一)专任教学人员按照授课单位,专职辅导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所在学院(书院)统一报名。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非教学人员、辅导员不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请相关单位严格做好资格审查。

(三)学院管理员登录人事系统,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模块。点击“报考人员信息”栏目内“导入导出”-“下载数据”,下载模板后统一填写符合条件的报考教师信息,批量导入数据。

(四)导入系统内的汇总表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通过人事系统,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模块,在“汇总表扫描件”栏目上传扫描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12月2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请负责同志及相关考生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后续有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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