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人事管理,落实好人事代理人员“同工同酬”待遇,激发人力资源活力,按照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安排,现将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聘用补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补充申报对象为根据2022年2月25日校主页《关于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申报工作的通知》岗位申报后,职称、职务(职级)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申报聘用岗位的人事代理人员。职称、职务未发生变化的,无需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此次补充申报岗位涉及的职称、职务等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
(二)申报人员需填写《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岗位申报表》(附件1),提交二级单位聘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签字、盖章。
(三)申报人员须向二级单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任命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单位指定专人审验原件后在相关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单位将审核通过的《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岗位申报表》、《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相关表格见附件,A4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证书、任命文件等材料复印件一份于4月12日集中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人事处502办公室。
(二)《人事代理人员首次岗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rsc27269@163.com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69
人事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