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附件1:免试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2:面试合格人员公式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3年教师岗位进修计划等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