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系列受理委托评审时间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拟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同时提交经单位核实《评审简表》一式10份。
二、报送材料明细及要求
1.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7.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附件一:评审简表(非教学系列)
附件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附件三: 2022年度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