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6-16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组织与原则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考核组,并组织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的申请者进行复核。

(二)学院组建的考核组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考核专家和考核秘书组成,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或本学科教授组成。由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面试,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名单。

(三)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师生双向自愿选择。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考核方面:无违法乱纪行为,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科研能力强,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领域内的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或EI/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往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应为第一作者,在硕士毕业择业期(2年)内的往届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参加过如下之一的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

1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或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 以上;

5托福(TOEF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6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交流经历。

三、选拔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请者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料提交。凡申请参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博士生登记卡》;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本人签名并注明复印日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附检索证明等)、专著、专利、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其他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两名所报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书面推荐意见;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8、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9、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问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申请者需按照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同时,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三) 资格初审

学校、学院同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止申请程序,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合格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给予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取得初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复审材料要求及审核标准如下:

1参加综合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考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综合考核或录取资格。

2评估考生学术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和科学研究计划书,综合评定考生学术水平。

(四)综合考核

(1)由学院面试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思想道德情况及面试情况(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打分。综合考核具体的时间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2)申请者首先集中进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然后结合PPT进行自述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本领域研究看法及科研工作设想等,时间15分钟左右,专家对考生现场进行测试提问。

(3)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

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20%+专业技能考查成绩×2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成绩×30%。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和体检均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如果考核结果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五) 拟录取

1拟录取考生的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及排序,并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公示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

4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的考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转入我校,档案未到者不予录取。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系统并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的考生(有工作单位、在职),不转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同时须与我校、工作单位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5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公布在学校或学院主页。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办法由生态环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决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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