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情况,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兹定于2020年5月16日起进行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1、体检:体检安排在新学期开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医院(两校区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所有招生专业全部实行网络复试。
考生通过复试平台进行在线复试。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使用说明》(具体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主页)。
3、报道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书(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高职高专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复试资格审查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生的学生证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5)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时间,如签字、盖章不方便,签订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6)一志愿考生需在2020年5月8日前将所有材料的pdf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调剂考生等待通知。
4、笔试及面试:
一志愿考生
(1)专业课笔试:2020年5月16日上午09:00-11:00;
(2)加试安排:2020年5月16日下午13:00-16:00。
(3)面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9:00,
调剂考生
(1)专业课笔试:2020年5月23日上午09:00-11:00。
(2)加试安排:2020年5月23日下午13:00-16:00。
(3)面试时间:2020年5月24日9:00。
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02选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名称 | 备注 |
081400土木工程 | 580 | 暖通空调 | 研究方向01选 |
| 581 | 水质工程学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518 | 水污染控制工程 | |
085900土木水利市政工程(专业学位) | 582 | 污水处理工程 | |
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583 | 环境检测 | |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加试科目 | 加试科目代码 | 加 试 科 目 名 称 | 备注 |
环境工程 (083002) | 加试科目1 | 6** | 水分析化学 | |
| 加试科目2 | 6** | 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 |
土木工程 (081400) | 加试科目1 | 6** | 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 | 研究方向01选考 |
加试科目2 | 6** | |
加试科目1 | 6** | 水处理生物学 | 研究方向02选考 |
加试科目2 | 6** | 水分析化学 |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3) | 加试科目1 | 6** | 水分析化学 | |
加试科目2 | 6** | 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 | |
加试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代码 | 加试科目名称 | 参 考 书 目 |
6** | 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 | 《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第三版)张林生,化学工业出版社 |
6** | 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 | 《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第三版)连之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6** | 流体输配管网 | 《流体输配管网》(第三版)付祥钊,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6** | 水处理生物学 | 《水处理生物学》(第五版)顾夏声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6** | 水分析化学 | 《水分析化学》(第四版)黄君礼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二、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1.笔试100分。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加试2门。加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从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的加试科目目录中选择(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每门1.5小时,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测试方式分为英语自我介绍、英语对话两部分),专业面试80分,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
三、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
四、录取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取名单。政治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条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低于5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研究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