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科技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对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6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推荐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提出,并附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2022年省基金公示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