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届二学位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时间进度表
学 期 | 时间 | 工作要点 | 工作程序和要求 |
2016-2017第一学期 | 12月5日 --9日 | 选配指导教师并分配指导学生数 | 按照文件要求和毕业生人数进行师资配置,选聘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 |
12月12日 --21日 | 拟定论文选题 | 结合学生专业和经济社会现实问题,由指导教师和学生沟通指导,拟定论文选题。 |
12月21日 --23日 | 确定汇总并公布论文选题 | 公布论文选题,并填写《选题统计表》汇总成册,以备检查。 |
12月30日前 | 师生正式见面 | 指导老师与毕业生见面,向学生宣布毕业论文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毕业论文任务,做好撰写论文准备工作。 |
2017年1月7日前 | 开题报告、任务书 | 指导教师依据选题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提交任务书 |
2016-2017第二学期 | 2月20日—3月31日 | 论文写作、确定初稿 | 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做好指导工作记录。完成论文初稿 |
第八周 | 中期检查 | 学院对各指导教师论文指导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
4月10日 --5月10日 | 初稿修改完善、确定成稿 | 指导学生对论文初稿进行修订完善并于5月10日前确定成稿 |
5月17日~19日 | 论文答辩 | 各答辩小组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进行成绩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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