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届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时间进度表
学 期 | 时间 | 工作要点 | 工作程序和要求 |
2016-2017第一学期 | 11月17日 | 召开全院动员大会 | 召开全院教师动员大会,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讲论文指导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
|
11月18日 --24日 | 选配指导教师并分配指导学生数 | 按照文件要求和毕业生人数进行师资配置,选聘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
|
11月24日 --12月2日 | 拟定论文选题 | 结合学生专业和经济社会现实问题,由指导教师个人申报、教研室讨论、专家审核等程序拟定论文选题。
|
12月2日 --12月9日 | 确定并公布 最终论文选题 | 公布最终选题结果,并填写《选题统计表》汇总成册,以备检查。 |
12月15日前 | 师生正式见面 | 指导老师与毕业生见面,向学生宣布毕业论文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毕业论文任务,做好撰写论文准备工作。 |
2017年12月31日前 | 开题报告、任务书 | 指导教师依据选题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提交任务书 |
2016-2017第二学期
| 3月1日—4月20日 | 论文写作、确定初稿 | 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做好指导工作记录。完成论文初稿
|
第八周 | 中期检查 | 学院对各指导教师论文指导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
4月21日 --5月15日 | 初稿修改完善、确定成稿 | 指导学生对论文初稿进行修订完善并于5月20日前确定成稿
|
5月29日~6月2日 | 论文答辩 | 各答辩小组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进行成绩评定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时间进度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