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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6-29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教学规范要求和学院自身具体情况,在本学期完成组织领导、选题、下达任务和开题准备等各项工作。为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各教研室(系)主任等为成员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等,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实施细则》和《成绩评定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的作用,按照学校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各阶段工作。

(二)各学院要召开工作动员会和各阶段专题工作会,组织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和相关教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规范和材料规范)。

(三)学院应按要求审查确定指导教师,开展选题工作,并做好下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工作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和评优的准备工作。

二、按要求配备师资,确定指导教师,严把选题质量

(一)指导教师

1.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毕业生人数进行师资配置,选聘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

2.合理分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高级和中级职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总人数应分别严格控制在10人(含助教协助指导)和6人以内,特殊情况由学院书面报告、教务处审批。助教不能独立作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但可协助高级职称(不含讲师)教师共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应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每周对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严格过程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做好指导工作周记录。

4.选聘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的,学院要按学校要求进行聘任并录入教务系统的外聘教师库。学院应做好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二)选题工作

1.学院要召开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会,统一组织、合理安排学生选题工作,于本学期放假前2周公布最终选题结果,并填写《选题统计表》汇总成册,以备检查。

2.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不能“大”,不能“空”,应结合社会生产实际、教师科研课题和学生创新、竞赛成果,鼓励与课题和成果的“零对接”、“再深化”。

3.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选题的比例不低于85%

4.选题应注重更新,保证3年内不重复,保证一人一题。

5.一个大的题目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应分解为每名学生1个子题目,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独立完成部分应不低于70%。

6.下列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偏离本专业培养目标,达不到综合训练目的;

2)课件(网页)制作类;

3)题目过大或过小;

4)综述类或翻译类;

5)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

6)基本概念拓展或总结类等不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查责任主体,要认真审查,保证题目符合要求。

7.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有需要,应按程序进行变更。毕业答辩前6周,不得变更。

三、下达任务书,开展开题报告

选题结束,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要求在放假前下达,学生利用假期做充分准备。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完成开题报告,并在下学期开学第2周提交开题报告。

四、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学生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2周提交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单位条件和指导教师条件进行考察审核,按学校要求做好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并按时回校参加答辩。

五、其他

(一)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前最后一个学习、总结和提高的环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统筹安排全院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其他准备工作

1.录入教务系统。学院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设计(论文)题目、设计(论文)安排准确录入教务系统内。

2.督促检查。学院成立检查组,按照教评中心的要求,对选题、开题、中期、工作进度等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

3.评阅、答辩(含二次答辩)和成绩评定。根据学校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学院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准备。

4.评优。根据学校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做好评优工作准备。

5.“查重”检测。学校将对全部本科设计(论文)进行相似度查重,并对重复率高的设计(论文)成绩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指导教师应加强学生教育,指导学生中,有超过50%学生的成果重复率超过50%,视为教学事故。

重复率:

1)高于15%(含)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2)高于30%(含)不得评为优秀、良好、中等各等级;

3)高于50%(含)为“不及格”等级;

4)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必须小于10%

学生须在答辩前(20175298时)按要求将论文上传至论文检测系统。

6.总结和归档。根据学校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如《实践教学环节材料规范》,可从工作群共享文件夹下载最新版)进行总结、归档的准备工作,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特别提示: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要同时保存纸质和WORD文档。

7.关于答辩时间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为下学期第十六周(2017529日~62日)进行,各单位须按照进程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答辩工作。

8.关于重修

对于重修毕业设计环节(包括毕业实习)的学生,由各单位提前安排指导教师,并指导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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