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学生搬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5]

关于做好2013年学生搬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在龙子湖校区的2011级资环、水利、土木、电力、环工学院全部学生以及2011级机械女生、2012级资环女生,定于2013年7月6日,搬回花园校区;2011级机械男生、2012级资环男生以及2012级土木全部学生,定于2013年8月29日搬回花园校区。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总务后勤处负责在毕业生离校后至7月5日之前,做好花园校区学生宿舍的家具配备、维修和部分房间室内粉刷等工作,做好搬迁回老区学生的宿舍安排,6月30日前总务后勤处把宿舍分配情况通知搬迁的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5日到花园校区公寓管理科领取钥匙。在搬迁完毕之后尽快做好龙子湖校区腾空的学生宿舍的维修、充水、充电等工作,保证2013级新生正常入住。

    二、由保卫处负责做好搬迁期间的两校区车辆指挥、秩序维护、人身及财物安全工作,并及时处理现场应急事件,确保整体搬迁工作安全有序。

    三、搬迁工作具体安排

     1、搬迁顺序:为避免拥堵,车辆调度时间间隔为两个小时,搬迁时间定于7月6日上午7:00点开始,依照学院代码顺序,资环学院首先搬迁,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环工学院依次于9:00、11:00、13:00、15:00、17:00开始搬迁。

     2、车辆停车地点:货车停靠龙子湖校区17、19、21号楼门前和8号楼门前;客车停靠在国旗广场前或者校医院楼东侧。

3、各学院在组织搬迁时,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与本人物品分开搬运,物品用货车(物流厢式),每辆货车必须由一名学生干部随车,学生乘公交客车(每趟车须有辅导员老师率领)。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有序搬迁,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保证秩序,注意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处。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为负责人并亲自在龙子湖校区现场指挥,花园校区安排学工办主任或者分团委书记现场指挥。

4、各学院在组织搬迁时,以班级为单位,把自己宿舍的洁具(扫帚、拖把、纸篓、灰斗)带到花园校区宿舍,搬到老区宿舍后每个宿舍只重新配发扫帚与拖把。

     四、做好龙子湖校区搬迁学生退宿手续的办理工作

     1、各学院负责告知学生爱护公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注意整理自己的东西,不要遗忘物品;离开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将房间打扫干净,保持房间清洁,将所有垃圾清扫至楼道,不得向楼下抛撒物品。

       2、需要搬迁的6个学院辅导员老师在7月1日到龙子湖校区6131房间领取验收单、钥匙标签、串钥匙的绳子。

      3、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在7月1日—7月5日带领学生对龙子湖校区本院学生宿舍家具(丢失、损失等情况)进行初步验收,确定丢失、损坏等情况及责任人。

       4、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指导学生干部在7月7日回到龙子湖校区清扫原房间,把钥匙以宿舍为单位分楼层按房间顺序号串好,钥匙一定贴好标签,标明宿舍号,丢失的钥匙补齐。

      5、钥匙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生处6131房间时,由学生处工作人员协同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干部对宿舍家具、钥匙等进行验收,如果与学院初步验收有出入时,学生工作处协同学院确定家具丢失、损毁等情况及责任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对学生搬迁组织得力,工作有序的院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于2013年8月29日搬回花园校区的学生,请8月27日—8月28日提前返校做好搬迁准备工作,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8日到花园校区公寓管理科领取钥匙,其他事宜请参照上述程序。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