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资源与环境

[发布时间:2024-04-19]

一、专业简介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硕士专业(原地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于2020年开始招生,本专业招生学院分别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材料学院。专业拥有河南省岩土力学与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地质环境智能监测与灾害防控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工程环境灾变监测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水利监测工程研究中心、区域水耦合效应与生态安全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电子显微镜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1125聚才计划---创新紧缺人才人才平台、材料工程实验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本专业现有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1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7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243人。教师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河南省教学名师3人、河南省优秀教师1人。

资源与环境研究领域包括: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勘察、规划、设计、项目管理等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测绘工程;固体废弃物的高附加值利用,污染物的催化降解,先进材料的低能耗制备,绿色生态建材的研发。

二、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职业要求的知识结构;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工程领域的科技资料及文献,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3.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具有跨专业交叉融合的学习能力与知识体系,并能学以致用。

4.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向

1.地质工程(全日制)

2.矿业工程(全日制)

3.环境工程(全日制)

4.测绘工程(全日制)

四、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为3年,在校最长不超过5年。

五、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由校企联合承担,即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1.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校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校或联合培养的企业开展。

2.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3.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4.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

5.采用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课程学习一般应在第3学期末之前全部完成。实践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专业外文文献精读、生产实践等。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为36-38学分,一般以20学时为1学分。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为及格。具体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如下:

1.学位课(必修课)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修满15-17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工程伦理学1学分;基础理论课(含数学类、力学类、计算机类、专业基础课类等)10-12学分。

2.非学位课(选修课)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修满11-13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自然辨证法概论、专业英语)1-3学分;专业选修课8-10学分)

3.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专业实践和参加学术活动。

实践环节是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之一,实践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所在硕士点及导师对其进行考核,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表》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实践环节各项内容用学分进行计量考核,按下列各项环节规定要求完成者获该项实践环节学分。

1)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般在第3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主要介绍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计划安排。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开题报告由导师及所在学科审核通过,完成此环节获得1学分。

2)学术活动:2年内必须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6次以上,其中本人作学术报告1次以上,每次写出不少于500字的总结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成绩全部合格者,计1学分。

3)生产实践:进实验室或到企事业单位实践基地进行实践锻炼不少于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安排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要制定并提交实习(实践)计划,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习(实践)总结报告。此项学分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认定,计8个学分。

七、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报告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

1.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必须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立论依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或成果,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研究生本人与课题相关的理论学习、资料查阅及工作基础。

2.论文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论文应概念清晰,论据可靠,分析严谨,数据真实,文字通畅。论文写作须符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3.评审与答辩

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学校实行规范化管理工作程序,严格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执行。

(l)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中均有来自本行业的教学、科研和工程设计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各研究方向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研究生参加导师的课题研究,出席有关的学术会议,出差调研、搜集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