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 号)、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依据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方案和通知,由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了2025年教育类研究生毕业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共有7名教育类研究生通过了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含笔试、面试)考核,报学校和上级部门审核,现予以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期3个工作日,为4月21日-24日。请各单位通知相关研究生认真核对,信息有误或有异议的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71-65667990。
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经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教师资格中心反馈无误后,学校为其颁发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0日
所在院系 |
姓名 |
专业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外国语学院 |
陈文娜 |
国际中文教育 |
88 |
91 |
外国语学院 |
王艳芳 |
国际中文教育 |
85 |
89.67 |
外国语学院 |
蒋玉萍 |
国际中文教育 |
95 |
91 |
外国语学院 |
冯瀚莹 |
国际中文教育 |
90 |
92.67 |
外国语学院 |
孙默含 |
国际中文教育 |
90 |
92.67 |
外国语学院 |
宋阳 |
国际中文教育 |
92 |
93.67 |
外国语学院 |
艾娜 |
国际中文教育 |
91 |
9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