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议决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服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资助体系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指导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发展。

四、组织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评估、动态调整及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等工作。

五、编制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考试、考点考务、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培养方案制订(修订)、教学计划安排、成绩管理、课程与教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培养管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考核、招生资格审核等工作。

八、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十、统筹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经费。

十一、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