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留学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09    浏览:次    发布人:郑鹏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5〕225号),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留学生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国教学院、有关单位专家参与,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专业

人数

  其它要求

留学生管理员

  

英语专业或在英语国家获得学位的其它专业

  

  

2名(男、女各1名)

  中共党员;

  具有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双证;

  英语水平:英语专业8级(优良等级)或相应的国外权威英语考试等级,口语发音准确,表达流畅;书面表达准确、无误,没有语法错误;了解英语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具有在英语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擅长与不同国家的人员交往;

  入职两年内,入住留学生宿舍,兼任留学生宿舍管理员;

  小长假以及暑假、寒假期间(包括春节),与他人轮流值班;

  有高校行政工作经历者优先。        

留学生教学秘书

不限

  

  

1

  具有硕士学历和硕士学位双证;

  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操作高校教务管理系统;

  了解留学生教学管理基本规律;

  有一定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能与外国人士进行有效沟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S-4号楼105房间(国际教育学院会议室),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我校人事处和国际教育学院联合负责,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培勇

  联系电话:0371-69127269

  (三)考试

     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按面试(中英双语)方式进行。我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考试地点:待通知。

     面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按演讲、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替使用汉语和英语,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英语公文写作能力、留学生工作基本政策与事务办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面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须到任一家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执行。我校指定的体检医院如下: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纬五路和经二路交叉口)、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院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七街交叉口)、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人民路19号)。体检人员请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照体检表中所含项目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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