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我校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附件1:免试人员公示名单.pdf
附件2: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pdf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3日
上一条:关于更新完善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任推荐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