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08-30    浏览:次    发布人:

校属各单位:

2015年、2018年、2021年入职我校的部分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5225号文件)规定,为了做好续聘工作,拟对这部分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现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91日至920日。

2考核范围:2015年、2018年、2021年入职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部分人事代理人员(附件2)。

3考核方式:参加考核的人事代理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核组,听取人事代理人员聘期工作述职,结合人事代理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4根据相关规定,思想政治辅导员的聘期考核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组织。

5所在单位应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6所在单位向人事处(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02办公室)提交双面打印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份。

7人事处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再续签,集中续签聘用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69






人事处

2024830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组织制作:人事处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