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端人才引进办法》(华水政〔2021〕14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18〕168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大禹学者”特聘 教授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华水政〔2021〕148号)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单位(院、部、所)按聘用协议约定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对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业绩进行逐条记录和考核,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给予认定后,将年度考核报告及支撑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备案。学校人事处根据考核材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发放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报告2份。
2.聘用协议约定科研成果及其他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科研成果原件由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复印件即可。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表2份。
材料以纸质形式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所有报送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日期:2023年12月15日下午5点前。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2房间。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6508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表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名单(含柔性)
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