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我校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附件1:免试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2: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