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社函〔2023〕3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条件见《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社函〔2023〕38号)(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此次我校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名额2人。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候选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选拔条件和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材料真实性、推荐程序及推荐意见,如有涉密人选应注明。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
2.申报人员填写《国务院特殊津贴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附件2)1份,各推荐单位须对表中填写的各项信息、数据审核把关,纸质版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
3.支撑材料。汇总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突出贡献。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222.143.33.120:8091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各项材料,确保提交的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三)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10点,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帐号分配及材料受理请联系韩老师。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hanxi@ncw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国务院特殊津贴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5666508
人事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