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5    浏览:次    发布人: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实施办法》(华水党[2021]70号)(附件1),现将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实施办法》(华水党[2021]70号)(附件1实施。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触犯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禁行行为红七条、严禁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或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任何一条情形的;

2.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优秀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0%(单位教职工总数包括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员额制教职工人数、人事代理教职工人数)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和监督实施办法》(华水党[2021]70号)(附件1)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各考核单位应将考核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被考核人填写《2022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由各单位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3.各考核单位请于2023218日前将单位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份,单位2022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将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dwjsgzb@ncwu.edu.cn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65664558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1214

 

豫ICP备05002494 |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21号组织制作:人事处
版权所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