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89号)及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2年度全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附件1)实施。
二、考核内容
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在编在岗优秀人数计算方法为:优秀人数=(单位实有人员总数-处级干部人数-人事代理人数-特岗人员人数-未参加考核人数)×优秀比例,优秀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教学科研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5%,其余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3%。先进教育工作者的优秀比例为优秀人数的30%。人事代理人员和特岗工作人员优秀比例参照上述标准单列报送。所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比例推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考核单位应将考核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2.各单位按照《2022年度考核单位上报考核材料要求》(附件4)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包括: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式2份、《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6)一式2份、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2、附件3)一式1份,个人考核登记表按照《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5)填写;同时将《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hsrs27260@163.com。人事代理、特岗工作人员按照所在岗位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2、附件3)。
3.报送时间及地点:各考核单位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在编在岗人员考核材料报至人事处人事科,人事代理人员和特岗工作人员考核材料报至人事处特岗管理科。
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502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60
何老师 联系电话:69127269
人事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