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省人社厅将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为了做好我校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提高申报成功率,现将我校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博士授权单位要对标对表申报条件,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和平台,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将装订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校人事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南楼502,田楠老师)。
三、申报要求
(一)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准备工作。
(二)申请设站须确保申报材料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请设站单位申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统计数字准确无误,有据可查,无内容可填写“没有”,不可留空。表内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少量附页,复制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装订整齐。
(四)每份申请材料(含附件)原则上不得超过50页。
人事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