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第九款第十条(附件一)之规定,请各单位上报至2010年12月符合津贴上浮规定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日前将纸质名单交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5房间),电子表格(附件二)发送至gz@ncwu.edu.cn。
人事处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方案》第九款第十条:非教学科研岗的校内津贴实行“双梯制”:新方案实施后,自2003年计算,若在同一职务(级)任期满6年,且连续6年考核合格,但职务(级)未有晋升或变动的,第6年起按2%浮动其岗位津贴分值,3年为一个浮动周期,浮动分值最多至上一级标准分值。党政管理岗的正校级、教学辅助岗的正高级、工勤服务岗的高级技师级,浮动分值不超过与相应岗位下一级的级差分值。学校每年核定一次应浮动分值的人员。
附件二:
(单位名称)非教学科研岗津贴上浮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级) |
任命(聘任)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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