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自2011年以来,学校人事处在走访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兄弟院校职称评审工作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华水政【2006】17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在校内进行了三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在汇总吸收各方有益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条例(试行稿)》,并于2012年4月12日校党委会研究通过。新条例从评审机制、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现把《工作条例》公布于众,再次向广大教职员工征求意见,请你于2012年4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把书面意见反馈至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人:吴礼明 联系电话:69127259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条例(试行稿).doc
人事处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