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招才引智”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4月下旬起对来豫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进行身份认定审核。现就我校开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留学国(境)外,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申报材料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一份,填写完A4打印,不盖章);
2、国(境)外博士学位证书(A4复印件一份);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A4复印件一份);
4、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A4复印件一份);
5、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名字);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条件和要求,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于4月10日前报送至花园校区行政楼424房间。
联系电话:69127260
联系人:王伟 马勇亮
附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表.doc
2014年4月3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