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0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2015年人事代理岗位需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人事代理岗位需求一览表》)。
6、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在我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地址:郑州市北环路36号)行政楼二楼第四会议室,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我校人事处负责,时间为2015年8月5日。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培勇
联系电话:0371-6912726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9日,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面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人员体检须到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执行。体检人员请从河南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网址http://jszg.haedu.gov.cn/2009/10/25/1256460276156.html),按照体检表中所含项目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于2015年8月18日交到我校人事处。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2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2015年人事代理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