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4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信办[2012]9号)的要求,为配合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我校现开展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4年4月前参加医疗保险的我校在职、退休职工。
二、采集内容
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数据采集标准》的要求,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
三、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安排专人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5房间)领取本单位职工的《河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2.自领表之日起至9月29日,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核对《信息采集表》,按照表后的填写说明,如实核对和填写;
3.9月29日前,各单位将核对之后的《信息采集表》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25房间)。
联系人:丁灵濛 桂柘
联系电话: 69127261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