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浏览:次    发布人:人事处网站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6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8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9日24:00。

(四)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五)考试科目:教育理论。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招办考试组织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测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监测表附件2),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生须携带体温监测表参加考试,并在参加考试当场交给所在考场监考人员。报名结束至考试前,请考生持续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如考试安排及防疫要求有变化,省招办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有关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的其它重要提示、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违规处理、收费标准、各考区咨询电话等信息请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http://www.heao.gov.cn/a/202101/42439.shtml)严格按照要求报考。

联系人:吕佳桐  0371-61317320

附件1:2021年上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考生防疫须知.docx

附件2:体温监测表.docx

附件3:报名考区咨询电话.docx


人事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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