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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规程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规程

一、目的

检查教师教学准备、学生到校和上课情况,检查教材落实情况、教学设施使用情况,处理急需办理的事件。

二、组织

本工作由学院教学院长牵头,院党政领导、各系(实验室)主任、参加,由学院教学办公室与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共同实施。

三、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

四、准备资料

1.第一周课表(开学第一天课表将公布学校主页);

2.第一周上课班级学生名册。

五、程序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学院教学院长为副组长的教学检查巡查组,成员由院党政领导、院教学秘书、各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辅导员、班导师组成;

2.在开学前召开教学检查工作会,布置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强调教师到位,要求教师对学生点名,同时将第一周课表和教学检查通知下发至教学检查巡查组成员手中;

3.各系(实验室)主任在开课前检查落实本单位师资到位情况、教师授课计划编制和教案准备情况;

4.学院教学检查巡查组在开课后的前三天巡视上课情况,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学院教学办公室及院教学院长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六、资料归档

1.开学教学检查情况由院教学秘书汇总、院教学院长签字后存档管理。

2.教师授课计划由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统一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