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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学年6月毕业生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管理与经济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供稿:杨玥              访问人数:       日期:2023-06-15       [打印本稿]

为营造平安、健康校园,根据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研究要求,决定对2023届毕业班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及心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及心理排查对象

全体2023届毕业班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心理查施测时间为615日—631日。

2、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毕业生心理普查工作的教育宣传及施测工作,要求学生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以保证测评工作及时完成。

3、各二级学院需认真落实,做到心理排查工作零遗漏,并根据学生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三、排查重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1、曾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2、有生理疾病并产生情绪困扰者。

3、既没有落实工作,也不能顺利毕业拿到“双证”者(如未获得足够学分完成毕业、毕业设计无法顺利完成,因受处分无法获得学位等等)。

4、找到了工作,却不能顺利毕业,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者。

5、能顺利毕业,但找工作有困难,并表现出了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负面)心理反应的者。

6、近期有重大突发事件者(如家中有重大变故、就业环节出现重大意外、人际关系突变、个人突患重大疾病等)。

7、近期出现情感或恋爱危机者。

8、其他不明原因,情绪和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者。

9、在校期间曾被列入危机预警对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