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文〔2016〕17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全日制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选课工作,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类别与选课范围
(一)课程类别结构
其中的“专业选修课”和“素质选修课”需要学生自主选择确定。
(二)专业选修课应在班导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素质类选修课由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和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
二、选课原则
(一)学生应认真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学院的安排指导下制定适合自己的选课方案。
(二)学生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选课要求进行选课,对于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应先选先修。
(三)选课学分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最低学分要求。为保证学习质量,根据个人学习能力要适量选修,不宜过多。
(四)学生网络未选定的课程,考核成绩不登录教务系统。
(五)对于有选课限制条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的条件要求。
(六)对选择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完成的集中实践环节,经教务处批准,由所在学院安排随高年级进行。
(七)学生所选课程一经选定,必须参加学习和考核。若未办理退选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和考核的,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专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应当重修。
(八)学生使用自己的账号、密码进入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不得代替他人选课,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素质选修课
(一)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素质选修课,否则所取得的成绩只能认定为专业类课程成绩。
(二)为拓宽知识面,学生应跨类别或跨学科进行选修,不建议只选修一种课程类别。
(三)学生需修满素质类选修课规定学分(一般为8个学分)。
(四)素质类选修课考核不及格的,从第5学期起可申请注销,并重新进行选课。
四、选课程序
(一)每学期的期末,由教务处公布下学期预排课程表、选课工作安排和要求,由班导师指导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务网络管理平台选课。
(二)选课阶段分为正选、补退选阶段。正选阶段结束,教务处根据正选结果,确定开设课程和停开课程,选修停开课程的学生可在补选阶段选取其他课程。
(三)选课期间,学生应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一般学期开学第1周为最终补选时间,学生应及时确认自己的最终选课结果,以免影响学业。
(四)学期开学的第2周公布最终选课结果,任课教师以此结果为上课名单。
(五)选课结束后,对已选课程一般不得退选或改选,如有特殊情况(含转专业、降级、转入、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按照补、退选课程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退选课程,并通知到任课教师。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此办法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此页无正文)
抄送:王清义书记,刘文锴校长,王天泽副校长,校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务处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