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全体2014研究生:
根据《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上学期开展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
我院2015-2016学年上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岗位数,初步确定了全院共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30个,待申报结束后,结合同学申报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表1。
二、研究生“三助”岗位招聘录用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1.有意愿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者,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三助”申请表》(见附件),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5:00前向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一名研究生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工作,但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需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所有的在校研究生必须完成两个聘期(一个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的“三助”任务,且在同一聘任期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其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成绩计分依据,不合格者将不能取得学位。
(二)设岗单位考核审批
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由设岗单位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三)录用结果公示
院研究生办公室对各设岗单位录用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院有关文件规定等,告知研究生报到时间和具体上岗时间;不参加培训者,不予安排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五)岗位管理
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由设岗单位负责管理。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是其学年总结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参加“三助”的研究生应于每个聘期末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各设岗单位应于每个聘期结束前对本单位“三助”研究生的工作予以考核和鉴定。研究生“三助”考核结果,由考核单位报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助管,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对于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三助”工作,使之真正成为育人和资助并举的有效形式。
(二)各单位应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考核等程序。
管理与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附表、:
序号 | 部门 | 助研 | 助教 | 助管 | 小计 |
1 | 教学办公室 | ? | ? | 2 | 2 |
2 | 党政办公室 | ? | ? | 1 | 1 |
3 | 研究生办公室 | ? | ? | 1 | 1 |
4 | 实验中心 | ? | ? | 4 | 4 |
5 | 经济贸易系 | ? | 1 | 2 | 3 |
6 | 信息管理系 | ? | 1 | 1 | 2 |
7 | 会计学系 | 1 | 3 | 2 | 6 |
8 | 市场营销系 | 2 | 1 | 2 | 5 |
9 | 物流与工业工程系 | 2 | 3 | 1 | 6 |
合计 | 5 | 9 | 16 | 30 |
附件:
三助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