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水政〔2022〕139 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研究生院〔2023〕15 号)的精神,现制定法学院2024级统招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
一、双选范围
经我校正式录取的 2024 级统招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具备 2024 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参与本次师生双选。
二、双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双方自愿的原则,稳妥有序做好本次师生双选工作。
三、双选流程
1. 公布导师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具备 2024年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导师简介。
2. 确定招生指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考虑导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承担在研科研项目层次与数量、科研项目资金到账情况、育人成效等因素,合理确定导师招生指标数,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网址:https://gms.ncwu.edu.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导师招生指标分配。
3. 开展线上双选。师生在校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通过“研究生招生管 理系统”(网址:https://pas.ncwu.edu.cn,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双选。
四、双选规则
本次师生双选共有 3 轮。第 1 轮师生双选,学生通“招
生系统”首次选报意向导师,导师经系统确认指导关系;第1轮过后,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进入第2轮双选,双选方法同前;两轮过后进行第3轮双选。三轮过后,仍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由学院调配完成师生双选。
五、时间安排
1. 第1轮双选
(1)8月7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8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2. 第2轮双选
(1)8月9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 10 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3. 第3轮双选
(1)8月11日,学生选导师(学生选报意向导师)。
(2)8月12日,导师选学生(导师确认指导关系)。
4. 学院调配
8月14日前,学院通过系统调配完成三轮双选过后未被导师选定的学生和未达到招生限额的导师之间的双选工作(在调配前须充分征求这部分学生和导师的意见)。
5. 结果确认
8月16日前,通过“招生系统”确认师生双选结果。
六、咨询电话
郭老师:18937147069
附件1: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校内导师.xlsx
法学院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