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管院关于应聘博士面试具体要求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02

法管院关于应聘博士面试具体要求的通知

  1. 面试时间:请于95日上午8点到龙子湖校区文科楼7号楼  7210会议室集合。

  2. 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在本人所学专业内自定,要求内容具有相对完整性。

  3. 试讲时间:时间限2025分钟。

  4. 试讲形式:为了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要求用黑板板书不用多媒体。

  5. 答辩环节:围绕所学专业及个人情况回答23个问题,答辩环节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 其他要求:

    (1)要求带齐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2)个人简历10份。

 7.联系人:陈老师:0371--693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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