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巡回法庭应法学院邀请在我校龙子湖校区第一报告厅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党委副书记许琰、校团委书记李尚可、校学生处副处长李幸福、校团委副书记宋凯果和到场的200余名师生旁听了整个案件审理过程。
正式开庭之前举行了简短热烈的欢迎仪式,许书记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他说,今天,我校很荣幸地邀请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校进行民事案件审判现场开庭工作,这是我校加强法制学习、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契机,对我校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强化法制教育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代表全体师生对来自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位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长期以来,我校一直十分重视法制学习、普法宣传工作,在教学内容上设置法律基础知识课程,让广大学生普遍接受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在职能机构上设置“五五”普法办公室,建立普法长效机制;在团学工作上大力支持各级团委、学生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有机会参与到普法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今天的民事审判现场开庭活动,将让我们更加直观地接触法律纠纷处理过程;让我们更加近距离地感受法庭审判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条款的严密性、法律思维的严谨性;让我们更加切身地体会到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他指出,通过旁听这次马上将要进行的民事案件审判活动,必将促进广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促进广大学生对法律活动的深入认识,促进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后,许书记预祝本次民事案件审判现场开庭工作进展顺利。
本案是一个关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上诉案件,该案由人民陪审团全程参与庭审和评议。案件庭审工作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展开。书记员首先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在法庭调查阶段,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分别陈述了上诉理由和答辩理由;在审判长主持下双方就新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就原审法院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和原审法院判定的赔偿责任划分是否正确、数额是否适当两个焦点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是法庭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再次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主张和诉求。由于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合议后并参考人民陪审团评议结果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在场师生均表示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教育,对法庭的组成、案件的审理过程有了清晰的认识,这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师生更是受益匪浅。他们表示,在教学中有模拟审判这一重要环节,尽管按照教材、理论尽最大限度地模拟出案件审理过程,但理论与实践毕竟还是有着一定差距,今天的庭审,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旁听,而是对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的检验和校正,通过观摩真实的开庭审判,让我们深刻地了解了庭审环节的各个程序及标准,深刻地认识了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深刻地领悟了法律知识的规范、严谨和专业律师的智慧、技巧,这对以后的法律学习与实践必将起到巨大的指引作用。
本次庭审活动受到河南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青年导报》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将制作专题在“走进法庭”栏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