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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2-28

为扎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资助工作,聚焦受自然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和原建档立卡、特殊群体贫困学生,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针对上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

2024年2月28日——2023年3月5日

二、复核对象

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118名本科生

三、复核程序

 (一)年级复核

各年级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本年级受助学生在受助学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于存在下述情况者,取消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

1.受助学生存在退学、休学或参军入伍学籍变更等情况的;

2.受助学生受到2023-2024学年学校纪律处分;

3.经本年级或所在班级民主评议,认为受助学生的日常行为有下列表现者:

(1)在校内抽烟、喝酒,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2)衣着追求名牌,使用高档手机、高档化妆品等;

(3)经常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甚至包夜上网,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4)有铺张浪费行为或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一般水平的;

(5)有与普通学生身份不相符的高档消费或不当消费行为;

(6)其他不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的行为。

4.受助学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存在2门以上(含2门)课程挂科的情况。

各年级要认真了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家庭情况,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和原建档立卡、特殊群体贫困学生重点关注。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各年级报送的复核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年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受助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格严格审核。

2.加强教育、重视引导。要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引导所有受助学生,自觉树立感恩奉献意识,努力学习,奋发进取,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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