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听课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53号)的有关规定,校领导班子成员、全校处级干部、学生辅导员和班导师每学期应完成一定数量听课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管理服务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处级干部以及班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3.辅导员每周随所管理班级听课,每门课程至少听课1次。
4.开学第一天,上述人员应进课堂听课1次。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需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表》(附件1),班导师、辅导员听课,需填写《班导师、辅导员听课情况记录表》(附件2)。
6. 听课表应于听课后1周内报送到相应管理部门。具体为,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服务部门处级干部听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教学单位处级干部、班导师听课由各学院负责;辅导员听课由学生处负责。期末,各单位汇总听课表并交到报教务处备案。
7.开学第一天上课信息详见附件3,学期内全校教师的上课信息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表.doc
附件2:班导师 (辅导员)听课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3:2014.2.24全校课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