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 来源: 发布者:文明办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0日 ) 【   打印

关于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锲而不舍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校文明委工作安排,校文明办决定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选对象

    1.校属各处级单位。

    2.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类型、标准、比例

    1.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的考核、评选标准、比例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创建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2.“十大文明教工”

    (1)“十大文明教工”评选标准见附件3,重点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方面推荐评选。

    (2)“十大文明教工”的推荐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推荐名额按照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总额的1%来确定(含离退休教职工),推荐的重点是一线教工,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附件1),校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在校内办公系统上统一进行公示。

    2.自主申报

    自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单位可以自主申报校级文明单位,并请在自评表左上角用笔标示“申报文明单位”字样。

    3.考核评审

    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工作是在校文明委领导,由校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

    (1)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与2014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2)初审。各单位报送考核材料或推荐材料后,校文明办对考核材料、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3)组织召开评会,评选出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十大文明教工”。

    4.征求意见

    校文明办对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和“十大文明教工”候选人选分别征求纪委、保卫处、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后勤处等部门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高度重视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工作,对照条件,认真总结,实事求是,不走过场。

    2.所有处级单位必须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所获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各单位要以本次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工作亮点和特色,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28日前,校属各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及单位(集体)获奖证书复印件《“十大文明教工”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校文明办。

    2.2015年3月30日前,党委学工部将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等材料报送至校文明办。

    3.报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swmb@ncwu.edu.cn

    联系人:张兵建,联系电话:69127207。

    地  点:行政楼323房间。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教工(学生)”评选标准.doc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教工”推荐表.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doc

                                   校文明办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