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1日 )
各学院并2015级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优化学生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本学期我校面向2015级本科学生开设双学士学位。
一、开设双学位专业
(一)工学: ①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学院)
②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力学院)
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学院)
④土木工程(土木与交通学院)
⑤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管理学:⑥工程管理(水利学院)
⑦市场营销(管理与经济学院)
⑧行政管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经济学:⑨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与经济学院)
(四)法学: ⑩法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五)文学: 11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
二、申请修读资格
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不及格记录;
3. 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4. 申请参加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15级学生总数的15%;
5. 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跨学科申报。
三、报名、录取及收费
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5月15日前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下载),教学秘书将申请表及学生信息汇总表(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等信息)于5月20日前交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交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双学位所在学院于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学生申请表报教务科,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放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
确定要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应在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缴纳学习费用(全部费用的一半)。
根据文件规定,双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四、注意事项
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单独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证书。
2、学校审核同意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退出。确认中途退出的,学生个人申请,开设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于第二学期申请修读双学位,其他学期不予受理。
附件:本科学生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