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教办[2017]212号)和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学校值班安排的通知》(华水政办2017-2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周一)放假,4月29、30日(周六、日)正常休息。
二、值班安排
校区 | 值班日期 | 值班单位 | 带班校领导 | 值班地点 | 值班电话 |
花园 校区 | 4月29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刘汉东 | 办公楼130房间 | 56758351 |
4月30日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5月1日 | 电力学院 |
龙子湖校区 | 4月29日 | 招生办公室 | 刘汉东 | 文体活动中心 二楼224房间 | 65790707 |
4月30日 | 基建处 |
5月1日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三、值班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时段为当日早8:00—次日早8:00。
(二)实行全时在岗制度。学校总值班室由值班单位处级干部值班;值班单位自行安排主、副值班人员,确保全时在岗。
(三)实行日志登记制度。值班期间所处理的重要值班电话、文件须在值班记录表上详细登记,完整填写值班记录。
(四)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各值班单位须遵守值班要求,坚守值班岗位,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报告,积极应对,妥善处置。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遵循紧急信息报送“首报事件、续报详情”原则,按照带班校领导指示安排,力争在20分钟内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总值班室电话报告情况、40分钟内按程序以传真形式书面报告;较大事件发生后要在3小时内书面报告。首报信息需报告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等情况,续报信息需报告事发基本情况、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续报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信息传报时要标明联系方式。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及时终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371-69691666,传真:0371-69691969)
(五)值班交接。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在值班室内做好钥匙、值班记录等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档,禁止迟到早退。
(六)其他。请4月29日值班单位于4月28日到校长办公室(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06房间)领取值班室钥匙;5月1日值班单位于5月2日上午将值班室钥匙送回校长办公室。校办联系人:姚建斌,电话:69127202。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自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值班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