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劳动节放假及学校值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教办[2017]212号)和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放假及学校值班安排的通知》(华水政办2017-2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周一)放假,4月29、30日(周六、日)正常休息。

二、值班安排

校区

值班日期

值班单位

带班校领导

值班地点

值班电话

花园

校区

4月29日

资源与环境学院

刘汉东

办公楼130房间

56758351

4月30日

土木与交通学院

5月1日

电力学院

龙子湖校区

4月29日

招生办公室

刘汉东

文体活动中心

二楼224房间

65790707

4月30日

基建处

5月1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值班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时段为当日早8:00—次日早8:00。

(二)实行全时在岗制度。学校总值班室由值班单位处级干部值班;值班单位自行安排主、副值班人员,确保全时在岗。

(三)实行日志登记制度。值班期间所处理的重要值班电话、文件须在值班记录表上详细登记,完整填写值班记录。

(四)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各值班单位须遵守值班要求,坚守值班岗位,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报告,积极应对,妥善处置。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遵循紧急信息报送“首报事件、续报详情”原则,按照带班校领导指示安排,力争在20分钟内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总值班室电话报告情况、40分钟内按程序以传真形式书面报告;较大事件发生后要在3小时内书面报告。首报信息需报告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等情况,续报信息需报告事发基本情况、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续报可视情况多次进行。信息传报时要标明联系方式。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及时终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总值班室联系电话:0371-69691666,传真:0371-69691969)

五)值班交接。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在值班室内做好钥匙、值班记录等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档,禁止迟到早退。

(六)其他。请4月29日值班单位于4月28日到校长办公室(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06房间)领取值班室钥匙;5月1日值班单位于5月2日上午将值班室钥匙送回校长办公室。校办联系人:姚建斌,电话:69127202。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自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值班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