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学习弘扬孟瑞鹏精神,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培育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孟瑞鹏式”班集体、“孟瑞鹏式”团支部、“孟瑞鹏式”学生干部、“孟瑞鹏奖学金”评定办法》(华水党[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孟瑞鹏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孟瑞鹏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每人每次奖励10000元。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文明礼貌,尊师孝亲,善良无私,自立自强,生活简朴,知行合一,富有正义感,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3.热心为同学服务,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主动奉献,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4.心系社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为校级及以上注册志愿者,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
5.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积分年级专业排名前20%,无不及格现象,且综合积分年级专业排名前20%;
6.班级民主评议,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热爱生活,体魄强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比赛,入校以来体育考试平均成绩80分以上;
8.优秀青年典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请孟瑞鹏奖学金学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另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四项:
1.富有强烈的正义感,在危急关头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事迹突出,受到校内外媒体广泛报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实现梦想,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立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3.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4.获得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提名奖及以上奖项;或者获得“河南青年五四奖章”及以上奖项;
5.积极、主动、大胆、负责地投身各项学生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6.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积分年级专业排名前5%,且综合积分年级专业排名前5%;
7.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体育竞技比赛,入校以来体育考试平均成绩90分以上,或取得省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个人或团体前三名;
8.为校级以上注册志愿者,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0小时,在国家级赛会活动中提供志愿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定程序
1.成立“孟瑞鹏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孟瑞鹏奖学金”申报材料的收集、奖项的评定工作。
2.材料申报。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初评名单确定后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改变原表格式)、《孟瑞鹏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报告》(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被推荐学生成绩单、证书复印件、班级民主评议情况、志愿服务时长、学习积分、综合积分专业排名证明材料以及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等支撑材料,于11月12日下午5:00前报送至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1号宿舍楼1101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设立孟瑞鹏奖学金是我校进一步深入持久开展学习瑞鹏精神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
2.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进行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被推荐学生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3.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孟瑞鹏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孟瑞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不断推进我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咨询电话:0371-69127225
邮箱地址: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孟瑞鹏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孟瑞鹏奖学金推荐报告.doc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