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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15]

 

 

 

12月10日下午,我院在3203会议室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学院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及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李志萍主持。

李志萍书记首先领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委副书记丁仁伟、地质系党支部书记于福荣、地下岩土工程系党支部书记王江锋、地信系党支部书记徐艳杰、测量系党支部书记宋玮及人文系党支部书记丁明磊共同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李志萍书记传达了校党委书记王清义和校纪委书记马英的相关学习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准则》是“航标”,是高线;《条例》是“雷池”,是底线;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自觉践行《准则》“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针对这次学习,李书记结合学院实际,对全体党员提出要求,希望全体党员要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将《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着力培养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守住底线,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把《准则》做为标杆,用《条例》作为约束,真正做到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本职工作,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