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4]
1.全面负责学校一流学科创建的组织管理工作。
2.编制一流学科创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为一流学科创建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3.组织编制一流学科创建项目库建设与项目实施工作。
4.统筹一流学科创建专项经费的预算制定、分配调整、实施监督等。
5.组织一流学科创建工作的年度考核、阶段检查、周期验收。
6.负责黄河实验室华水研究基地、海河(河南)科技研究中心、南水北调(河南)科技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