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6年07月1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照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制定。在2个及以上学院招生及培养的同一学科专业应使用由学位点建设牵头学院(以下简称“牵头学院”)制定(修订)的培养方案。应把培养目标和授予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基本依据,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开设课程。须注重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与整体优化,确保课程的完整性、前沿性、层次性和交叉性。

二、制定(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

管理与经济学院2026年新增025600资产评估(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招生类别,须同步编制全日制、非全日制两套培养方案。

(二)修订范围

1.所有工程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须严格依据《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3)《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附件4)及《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5)《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附件6)进行修订。

2.其他专业(含硕博士)须在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培养环节,完善课程体系,形成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制定(修订)内容

2026级硕士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增设《体育》、《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两门课程各1学分、16学时,各专业需将上述两门课程纳入公共选修课模块,供本专业研究生第2学期选修

时间安排

1.7月18日前,各单位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2.7月20日前,各单位将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新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材料见附件,须经学院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栋413A室),电子版材料发至yjsypyk@ncwu.edu.cn(邮件标题及文档名命名规则:学院代码+学院名称+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7990


附件1: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pdf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pdf 

附件4: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版.pdf

附件5: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pdf

附件6: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pdf 

附件7: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总结报告.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0日

上一条:研究生培养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下一条: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模糊数学》考试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