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培养科办事流程

发布人: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6日点击:

研究生院培养科主管事项办理流程

为更好服务广大师生,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流程,现将培养科主管事项办理流程予以发布,请广大师生参照流程办理。

:重要信息与通知,都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和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ms.ncwu.edu.cn)发布,这两个网址是广大师生获取信息,办理相关事务的最主要渠道,请勤登录,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一、在校研究生办事流程

1.1 申请免修公共课外语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免修公共外语课程管理办法》(研究生院〔202215)填写申请表(初试英语分数满足的直接在系统申请) 相应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 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免修申请”模块(上传扫描件附件)申请 学院将通过人员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办理时间:开学2周内.

1.2 成绩单/在读证明 打印

在校生 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新校区自助机放置在综合楼北栋4419对面;花园校区放置1号教学楼进门处.自助打印服务对象为需要找工作或升学用的毕业年级研究生(非毕业年级来研究生院培养科办理),每人每次最多可打印2,请谨慎使用打印机会.办理时间:不限。

1.3 休学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水政〔201952号)中休学要求准备材料 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资料下载培养 下载研究生休学审批表 填写交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交到新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1.4 复学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水政〔201952号)中复学要求准备材料 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资料下载培养 下载研究生复学申请表 填写交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交到新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办理时间: 休学期满后开学2周内工作日时间.

1.5 退学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水政〔201952号)中退学要求准备材料(a.本人身份证双面,父母或爱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签字+手印; b.退学情况说明,本人签名,家属签名并声明已知晓) 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 资料下载 培养 下载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填写交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交到新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1.6 申请缓考

在校研究生原则上应按培养计划按时完成课程,因不可抗力因素(出差或因私请假不算)无法参加考试的,应在考试前申请办理缓考.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缓考管理”申请 导师审核 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注意:个人申请后一定及时查看流程是否走完,联系导师和学院在考前审核完!办理时间: 结课考试前.

1.7 申请补考

因缓考或挂科需参加补考的,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补考管理”申请 导师审核 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注意:个人申请后一定及时查看流程是否走完,及时联系导师和学院审核!办理时间: 补考考试前.

1.8 申请重修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重修申请.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 资料下载 培养 下载研究生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填写交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通过后做成扫描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重修申请”上传申请 研究生院审核。纸质材料学院留存备案. 审核通过后批准重修方可去参加重修,未办理重修所取得的课程成绩无效.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

1.9 申请延期毕业

达到正常学制学习年限而未能按期毕业研究生,本人自愿继续修读的,需申请延期毕业.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水政〔201952号)中相关要求办理.

纸质材料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 资料下载 培养 下载研究生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填写交学院审核交新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网上流程:同时还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籍管理”下学籍异动 延期毕业申请导师审核 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注意:个人申请后一定及时查看流程是否走完,及时联系导师和学院审核!办理时间: 每学期放假前2周内.

1.10 申请提前毕业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通知(华水政〔202186号)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后交学院审核 将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新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办理时间: 申请在夏季提前毕业者,上报截止时间为当年11日;申请在冬季提前毕业者,上报截止时间为当年71.

1.11 考博鉴定意见盖章等

各培养学院是研究生的培养部门,涉及学业评价等需签字盖章的均需在学院办理,有特殊要求的来培养科咨询办理,办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的周二和周四上午。

1.12 导师变更申请

依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变更管理办法》(研究生院〔202225)填写申请表,

纸质材料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资料下载培养 下载研究生变更导师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导师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研究生院审核盖章(注:导师指导情况以最终研究生院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为准);

网上流程同时还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导师变更下申请导师审核 学院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申请后注意导师和学院的审核进度。办理时间: 第三学期及以后学期的开学2周内(毕业学年不再允许导师变更)

二、毕业生办事流程

2.1 学信网“学习形式”信息更新流程

毕业生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jsypyk@ncwu.edu.cn. 1.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资料下载培养 变更学籍学历信息申请表);2.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2.毕业证书扫描件;3.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有效期内);4.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不小于500KB)。

2.2 学历证明书(毕业证丢失)

所需材料:1.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s://www2.ncwu.edu.cn/yjs)资料下载培养 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学历验证报告,两寸蓝底照片3张(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及电子版照片,大小20-40kb,JPEG格式,发送到yjsypyk@ncwu.edu.cn);2.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出具个人委托书;3.纸质材料(含两寸蓝底照片)交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413A培养科。

2.3 查询往年成绩

毕业生应当保存好毕业时发放的成绩单,做成电子扫描件以备后用,若未能保存,需要复印成绩单,去学校档案馆按程序办理,档案馆联系电话0371-61179308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培养科咨询办理。

    培养科联系电话:037165667990 联系人: 李老师     张老师

(注:个别事项办理流程会随政策变化而调整,注意查看最新版本的办理流程)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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